学院各部门:
档案工作极为重要,为扎实做好 2024年度学院归档工作,确保学院档案资源集中、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
公安档案工作是公安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发挥着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档案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形成谁归档”“应归尽归”要求,全面加强2024年度文书、专业、科技、会计、声像、实物等各门类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各类档案资料不失控、不流失,确保学院档案资源的完整与安全。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将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拒绝移交归档。
二、明确归档范围
1、对照学院发文登记,逐件查找收集以学院党委和学院名义印发的制式文件,确保一份不缺、一件不漏;对照本工作组的收发文登记簿,收集整理本组年度形成的各类重要文件材料,确保收集齐全完整。
2、各工作组在各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记载和反映本工作组主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专业、科技、实物、音视频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各类材料都属于归档范围。
3、学院临时机构、专项活动、参加全国性、专业性会议、表彰大会等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
4、涉及学院的上级文件、简报、统计报表以及内设机构或工作组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类重要文件、材料。
5、凡是作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重点是 10 万元以上的设备,在其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维修等全部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载体材料,以及随机文件资料,均属仪器设备归档范围。
6、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如综合考核、巡视整改等)、重大项目等文件材料(含声像、实物等)的收集归档。
其他:截止 2024 年度应归档未及时归档的材料和实物。
三、严格规范整理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归档工作,督促各部门兼职档案员积极收集归档,做到应归尽归,以防遗失。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件检查,做到不缺页、不漏项。符合档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要求整理后方可移交。
1、文书材料以件归档,正文在前、拟稿纸在后,正文为加盖印章的正式件,拟稿纸须有领导签字并加盖印章。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原则上复印件不得归档。在归档纸质文件的同时,应将电子档案一同备份移交归档。对于本单位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外来单位文件材料中的不需要本单位办理的、不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属归档范围。
2、党委会记录、办公会记录、纪检监察案卷等在装盒封存归档之前须事先填写好卷内目录移交归档。
3、电子照片档案应将主题内容、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人姓名标注清楚以文件夹的形式备份归档。
4、声像档案必须以脱机备份形式、录像带形式、光磁盘形式或其它已经转移的实物载体形式移交归档,应注明主题内容、时间、地点、拍摄者等信息。
5、各部门移交档案材料时需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归档部门和档案馆各留存一份。
四、归档移交时间
1、归档时间截止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请各部门按时完成归档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已完成年度审计后继续保管使用满一年的会计档案应按时移交归档。
3、建设项目档案在完成工程验收后应当一次性移交归档,工期较长的也可根据施工完成情况分阶段移交归档。
4、声像类档案、重大活动档案、专题档案及其他实物档案可随时移交登记归档。
五、移交地点、联系电话
请将归档资料送至档案馆 (图书馆 502)。各部门在档案收集、整理、编目、移交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档案馆衣美霖、叶云侠联系。联系电话:65381335。
附件:《文件移交登记表》
安徽公安学院
2025年10月14日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文件移交登记表
立卷部门:
移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