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智慧新警务”要求,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行业规范,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开展刑事侦查及相关工作基本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核心课程
侦查学总论、犯罪现场勘查、犯罪情报信息、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学、经济犯罪侦查、毒品犯罪侦查。
三、实习实训
侦查系建有现场勘查实验室、模拟审讯实验室、视频侦查实验室,可满足相关教学涉及的实训教学。校外实训在省内基层公安机关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