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学员心得体会
发布人:训练部 发布日期:2020-07-10 浏览次数:
作为一名部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将要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通过警校三个月的岗前培训,使我进一步认清了做人民警察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技能。警察工作的出发点就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我们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公仆,所以我们广大民警尤其是党员民警,无论职务高低,无论权力大小,都应该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工作,当好人民的公仆,切实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具体深入地落实到各自的工作中去。
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这一特殊时期,我们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只有充分理解掌握社会主义法制的立法根本,立法原则和立法目的,才能真正运用法律武器来应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群众。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一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要带头学法懂法,熟悉、掌握和应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行政复议法》等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国家政策,提高自己的政策、法律水平。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不仅重视实体法,更要注重程序法,使整个执法活动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