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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安学院培训学员物品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5日 12:47 来源:


安徽公安学院培训学员物品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安徽公安学院培训学员物品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庆市东方时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湖新路轧钢厂综合楼2单元5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壹仟陆佰陆拾元整

18166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安徽公安学院培训学员物品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评审专家名单

成清、曹雨蒙、尚晓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安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黄麓镇治中路1号,联系电话:0551-65395956

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公安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址:巢湖市黄麓镇治中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539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