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部是学院负责继续教育招生、教学和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和实施学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制定落实继续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继续教育招生、学籍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
3.安排继续教育教学任务,负责教学环节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
4.负责继续教育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5.负责教学辅导等工作量核算。
6.负责校外教学站(点)建设和运行监督,负责对外开展合作办学。
7.完成省教育厅及考试院等交办的有关工作。
8.负责继续教育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9.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部门内部治理。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