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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人:科研中心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次数: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校学术委员会实行年度报告制。校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对2022年度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强化人才培养理念

在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克服“五唯”顽瘴痼疾,树立客观科学的学术评价导向。

在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着力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强化本科人才培养的理念更新和制度设计。加强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取得新进展;注重教改项目的顶层设计、资源整合和培育建设。

二、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审议职权

2022年度,学术委员会严格依照《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要求,共召开了3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其中,1次学术委员会会议经过广泛讨论、审议、职称申报者学术成果。同时,校学术委员会广泛参与并主导各类人才、基地、奖励、科研项目申报的学术评议和学术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了校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引领作用。

三、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诚信

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作为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都常抓不懈,校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学术专业优势,对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进行咨询建议和指导。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委托,校学术委员会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评奖评优等推选过程中,对相关教师的学术诚信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校学术委员会严格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规定,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实事求是、程序合规地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事实为依据,捍卫学校学术声誉,强化学术诚信。

      2022年度,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的大前提下,我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党委、校长和行政依法依规支持校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得到制度性的保障。学术委员会将继续依法行使学术权力,在学校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学术管理制度和规范,推进学术管理体制、机制的协同创新,努力在学科专业建设、学术评价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